法律问题

华羿微电: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通过供应商周转银行贷款的转贷行为,未严格遵守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和贷款用途管理规定,构成财务内控不规范及金融监管合规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06-07 · 终止

公司名称
华羿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羿微电
审核编号
197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83页至第1-1-284页、第1-1-292页、第3-3-1-5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满足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存在基于与材料及工程设备供应商订立的采购合同向贷款银行申请日常生产经营及设备工程专项贷款,受贷款银行要求将款项支付至对应供应商,再由供应商将贷款转回公司的情形。2020年7月起,发行人不存在新增转贷行为。招股说明书还披露,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关联方华天电子集团进行转贷,涉及交通银行、进出口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转贷金额合计6,92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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