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锦江电子:发行人历史上存在非货币出资并已现金补足,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后因前期差错更正追溯调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4-06-05 · 终止

公司名称
四川锦江电子医疗器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锦江电子
审核编号
183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7-41页;第6页、第1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锦江电子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部分股东以实物出资合计302.08万元;2012年增资时李楚文、李楚雅以专利权认缴出资合计328.20万元。出于谨慎性考虑,前述实物出资及专利权出资已由相关当事人以现金等额补足,天健会计师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确认补足现金实际到位。发行人2022年9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因前期差错更正,2023年5月追溯调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为461,496,063.30元,但折合股本75,877,380股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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