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锦江电子:发行人由李楚文、李楚雅共同控制,并与李楚森、李楚武、李楚渝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认及安排一致行动关系。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6-05 · 终止

公司名称
四川锦江电子医疗器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锦江电子
审核编号
183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53-56页;第8-1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楚文直接持有13.0221%股份,李楚雅直接持有22.0638%股份,二人合计直接持有35.0859%股份;李楚渝、李楚森、李楚武为一致行动人,分别直接持有1.5784%、12.1141%、4.1719%股份,李楚文、李楚雅合计控制52.9503%表决权。2022年9月21日,五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认2019年以来相关共同控制及一致行动事实,并约定表决分歧解决机制、协议有效期及自动延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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