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锦江电子:发行人及子公司租赁第三方房屋2处,其中1处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2处均未办理租赁备案。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4-06-05 · 终止
公开摘要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共租赁2处房产:锦江电子向张国贵租赁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柏顺街8号尚宾城(一区)10号楼0514室,用途为员工居住;北京锦源江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1号楼B802房间,用途为办公。法律意见书披露,其中1处租赁房屋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相关租赁合同均正常履行,未产生争议和纠纷;上述2处租赁房屋均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