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格蓝若:发行人租赁使用的部分房产存在未取得权属证书、未办理租赁备案且建于集体土地上的情形,需判断租赁稳定性及对持续经营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4-05-22 · 终止

公司名称
武汉格蓝若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格蓝若
审核编号
179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18页至第1-1-121页;第3-3-1-1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文件披露,发行人无自有房屋建筑物,主要通过租赁取得经营场所。其中北京丰台区西铁营278号冠阳文化产业园相关租赁房产暂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原因系该房产建于集体土地。村委会说明该房产由西铁营村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并归其所有,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存在权属纠纷,并已履行内部程序并委托北京西铁营投资管理公司对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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