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大普技术:发行人申报前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涉及员工持股平台设置、非员工合伙人、股份锁定及对控制权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4-05-21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本次申报前已制定和实施的股权激励系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增资入股方式进行,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公司9.41%股份;发行人设立奕同合伙、赋安合伙、恩普合伙及威科合伙4个员工持股平台。威科合伙合伙人包括邱文才及其母亲胡忠美,胡忠美未在发行人处任职。发行人披露,员工持股平台股份锁定承诺参见招股说明书投资者保护相关承诺;公司不存在未行权的期权安排,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前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