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大普技术: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涉及租赁,自有土地及在建工程存在抵押担保或权利受限,同时发行人主要知识产权权属需确认。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05-21 · 终止
公开摘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除在建研发大楼外未拥有其他房屋建筑物;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内主要租赁房屋6项,用途包括生产、研发、办公。发行人拥有1项国有土地使用权,坐落于东莞市松山湖西区,权证号粤(2022)东莞不动产权第0020293号,土地用途科教用地,他项权利显示被用于抵押担保。发行人拥有商标、境内外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软件著作权等主要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