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益诺思:发行人股东适格、国有股东标识管理、历史股权代持清理、投资人特殊权利终止及私募基金备案是否符合首发上市要求。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5-2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益诺思
审核编号
138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0页至第1-1-67页;第3-3-1-13页至第3-3-1-1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发行人存在国有股东,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识;截至申报稿签署日,公司尚未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的批复意见,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中。发行人历史融资文件中,国药投资、浦东新产投、先进制造等曾享有优先受让权、随售权等投资方权利,相关主体已于2022年8月出具确认函,确认该等特殊权利自发行人递交首发上市申报文件并被受理之日起终止并不可撤销放弃。公司共有2名私募基金股东,均已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法律意见书同时披露,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已取得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相关批准,历史委托代持已解除,股东所持股份权属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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