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恒达智控:部分租赁房屋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一项租赁房屋未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4-05-11 · 终止

公司名称
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恒达智控
审核编号
201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65页至第1-1-167页、第3-3-1-1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承租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主要租赁房屋共6项,其中第4项智控网联承租深圳劲嘉科技大厦21楼2109号、2106号单元,第5项恒达智控承租扎区局址同心路南振兴路东状元2号楼附属用房1A-1B,第6项恒达智控承租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桂集镇勇敢村仓库,均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第6项租赁房屋权属证明列示为“无”,未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招股说明书披露,未办理租赁备案事项不符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存在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但未办理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发行人继续使用该等租赁房屋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第6项租赁房屋出租方已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出具承诺函,承诺其为合法、有权出租方,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瑕疵、纠纷、争议、诉讼或仲裁,亦未因租赁房屋受到行政处罚,并就因出租方原因导致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或影响生产运行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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