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明朝万达:发行人前身早期存在亲属或关联自然人代实际出资人持有股权的历史股权代持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4-29 · 终止

公司名称
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明朝万达
审核编号
139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6页至第1-1-57页;第3-3-1-1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05年1月,刘勋、王采梅、李保秋分别因与余波、王智海、李志涛存在亲属关系或信任关系,代其持有明朝万达有限股权;2005年11月,陈兰英因系顾非母亲,代顾非持有对应出资。发行人披露,相关实际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持股情形,除已披露情形外,不存在其他历史上的委托持股或股权代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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