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芯谷微: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关联方临时借款,需要关注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独立性及整改承诺。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04-17 · 终止

公司名称
合肥芯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芯谷微
审核编号
179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94页;第1-1-304页至第1-1-305页;第1-1-354页至第1-1-355页;第3-3-1-11页至第3-3-1-1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报告期内一般偶发性关联交易中,张苑灵于2020年4月向公司借款40万元并于2021年3月还款,陈因霞于2020年10月向公司借款20万元并于2020年12月还款。招股说明书还披露,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中规定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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