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拉普拉斯:发行人历史上与宁波易津、连城数控及其他投资人存在业绩补偿、回购、反稀释、优先购买权、清算优先权、董事会设置、IPO承诺等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并在申报前进行履行或终止清理。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4-0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拉普拉斯
审核编号
184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3页至第1-1-47页;第3-3-1-12页至第3-3-1-1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8年11月宁波易津投资协议约定业绩承诺补偿及回购、反稀释、优先购买权、清盘补偿权等条款;因2019、2020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承诺,林佳继控制的同舟合伙及陈方明以1元对价向宁波易津转让合计1.00%股权作为补偿,林佳继另向宁波易津支付80万元反稀释补偿金。2019年1月连城数控投资协议约定估值调整、董事会设置、优先认购增资权、优先受让权、引进新投资方限制等条款;2023年5月确认连城数控按14,286万元调整后估值投资、无需支付第二期出资。其他多名投资人协议中亦存在优先认购权、随售权、知情权、最优惠条款、优先清算权等特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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