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爱康生物:发行人历史上曾存在股权代持及后续解除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4-08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市爱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爱康生物
审核编号
132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56页至第59页;法律意见书第20页至第2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04年3月11日,张传国、丁琪将部分股权转让登记至朱艳丽名下,其中张传国50%股权、丁琪20%股权由朱艳丽代持,相关受让方未实际支付股权转让款。后续经2007年12月部分还原、2010年12月2日朱艳丽将其持有的爱康有限25%股权转让给丁琪等安排,股权代持于2010年12月底前全部解除。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股权代持双方之间未发生争议或纠纷,亦不存在潜在纠纷,除此之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股权代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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