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爱康生物: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资金拆入、关联资金拆出及关联方代收境外货款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04-08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市爱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爱康生物
审核编号
132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85页、第191页至第198页;法律意见书第2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临时性资金需求存在向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包括向张传国、丁琪、朱艳丽、罗雪、朱艳平、莱普迪斯、博纳斯特投资等拆入资金;其中2019年发行人为满足招商银行受托支付要求,通过莱普迪斯取得银行贷款499万元,形成关联方资金拆入关联交易。发行人还因关联方资金周转需求借出资金,包括2017年6月1日张传国向公司借入950万元购买塘厦房产,2018年末尚未归还,至2019年末相关借款及利息均已归还;赖鹏飞、强勇平、博纳斯特投资亦曾向发行人短期借款并归还。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还存在通过关联方香港康达代收客户款项情形,代收金额分别为601.69万元、191.52万元、74.79万元,香港康达系公司副总经理张平持股100%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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