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得一微: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或债权出资未以评估作价的出资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4-03-30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东以股权或债权出资但未以评估作价的情形,不符合《公司法》关于非货币财产出资应评估作价、核实财产的要求。具体包括:2018年7月相关股东以深圳硅格和深圳立而鼎股权对得一微有限增资未以评估作价;2018年10月耀途投资以已支付的200万元可转债用于增资未以评估作价;2020年8月Alpha以已支付的400万美元可转债用于增资未以评估作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