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得一微: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部分租赁物业存在出租方未能提供权属证书、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4-03-30 · 终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已与出租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部分租赁房产存在出租方未能提供相关房屋权属证书、房屋租赁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形。招股说明书附表披露,发行人、深圳硅格、广州致存、长沙致存等多处境内租赁物业是否租赁备案为“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名下无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