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欧莱新材:实际控制人以东莞欧莱股权对欧莱有限增资,将东莞欧莱纳入拟上市主体体系,以避免同业竞争并整合业务资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4-02-2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欧莱新材
审核编号
1409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51页至第1-1-52页;第3-3-1-15页至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7年12月,为避免同业竞争、有效整合公司相关业务和资产、理顺股权关系及便于后续融资和上市安排,公司实际控制人文宏福和方红以东莞欧莱全部股权作价向欧莱有限增资。沃克森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东莞欧莱截至2017年10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404.33万元;文宏福、方红分别以所持东莞欧莱60%、40%股权认缴欧莱有限新增注册资本840万元、560万元。重组完成后,欧莱有限持有东莞欧莱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管理层均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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