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科利德:发行人前身科利德有限历史股本演变过程中曾存在委托持股,涉及实际控制人赵毅、张琳夫妇由慕惠卿代持,以及力合创业管理团队成员由张首沫代持。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4-02-20 · 终止

公司名称
大连科利德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科利德
审核编号
184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3页至第1-1-44页;第3-3-1-23页至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科利德有限2004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中,赵毅、张琳夫妇持有的70%股权由张琳母亲慕惠卿代持;2004年11月第一次增资中,赵毅、张琳增资的870万元部分继续由慕惠卿代持;2007年7月,慕惠卿将代持股权还原给张琳并分配给核心团队成员计燕秋、赵毅伟。2020年6月,力合创业管理团队12人合计持有的科利德有限0.4878%股权由张首沫代持;2022年4月,张首沫将其代持股权无偿转让给力科管理,还原为真实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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