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科利德:发行人及核心股东在历次融资中曾与投资方约定对赌回购、上市约定、优先认购、反稀释、优先购买与跟售、清算优先权等特殊权利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2-20 · 终止

公司名称
大连科利德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科利德
审核编号
184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7页至第1-1-5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9年10月A轮融资、2022年4月B轮融资、2022年9月股权转让、2022年12月Pre-IPO轮融资中,相关协议存在对赌回购、上市约定、公司并购安排、优先认购、股权反稀释、优先购买与跟售权、最惠待遇、清算优先权、价格调整等特殊权利条款。2023年3月15日,全体股东签署终止协议(二),约定核心股东承担的特殊权利自发行人提交IPO申报材料并被正式受理之日起终止;若本次上市申请未获受理、主动撤回、被终止审查、被否决/驳回、未获得审核通过或未完成注册,则核心股东需承担责任的内容自动恢复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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