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灿芯股份: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开曼灿芯层面员工股权代持,申报稿阶段徐屏与董斌洁涉及的8,072股代持尚未解除。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境外投资、外汇及跨境合规 · 2024-01-2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灿芯股份
审核编号
134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83页至第85页、第1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灿芯有限历史上存在由于开曼灿芯层面的股权代持从而间接持有灿芯有限股权的情况。2014年12月,为避免开曼灿芯股权过于分散、便于公司管理,由部分员工代其他员工持有开曼灿芯股权。2020年7月至2020年11月,庄志青、陈志重、舒杰敏、李伟纲、梁宇、王涛、肖有军、戴颉、彭薇及辛明相关代持陆续解除。基于TAO XU所转让股权中原存在的代持安排,徐屏认为其目前所持股份中的8,072股(占发行前总股份0.0090%)实际权益人仍为董斌洁;截至申报稿签署日,尚未形成最终处理方案,该代持情形暂未解除,徐屏、董斌洁就相关事实及股份权属未发生争议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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