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蜂巢能源:发行人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控股股东保定瑞茂所持股份每股享有5票表决权,形成表决权差异安排及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12-22 · 终止

公司名称
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蜂巢能源
审核编号
126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6页至第1-1-32页;第3-3-1-2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1年2月22日,蜂巢有限股东会通过重新制定章程并明确特别表决权股份事项;2021年11月10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再次明确保定瑞茂持有的127,768.96万股为特别表决权股份,其余股份为普通股份。发行前保定瑞茂直接持股39.40%,经特别表决权安排后直接持有表决权比例为76.47%。股东大会对章程修改、改变特别表决权数量、聘解独立董事及审计机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实行一股一票。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