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蜂巢能源:发行人与投资人历史协议中存在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权、回购权、董事提名权、特殊议事规则等特殊股东权利及对赌安排,需关注申报前清理及恢复条款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3-12-22 · 终止
公开摘要
公司与先进制造基金、京津冀基金、中银基金、B轮及B+轮投资人等签署的相关协议曾约定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权、知情权、股权转让限制权、董事提名权、回购权及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特殊议事规则等权利。2021年12月,公司、先进制造基金、京津冀基金、保定瑞茂及长城控股签署终止协议,约定《Pre-A轮股东协议》回购条款自始无效且不恢复。2022年6月,公司与各股东签署特殊股东权利终止协议,约定公司递交合格发行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相关特殊权利终止失效;如发行上市申请被撤回、驳回、不予审核、不予核准或核准后未在批文有效期内上市,相关终止失效条款自动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