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长步道:发行人实施员工持股及股权激励,涉及员工持股平台、固定服务期限、离职后权益回购、减持限制及私募基金备案适用性等法律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3-12-19 · 终止

公司名称
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长步道
审核编号
198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81-87页、第1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于2015年12月和2021年7月实施股权激励。广州创为为2015年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其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员工,未开展其他业务经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权益,不属于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或基金管理人登记。2021年6月至7月,公司设立长沙创泽、长沙创升、长沙创丰三家员工持股平台,激励对象签署《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协议书》《合伙协议》。2021年计划约定固定服务期限,离职、主动退出或特殊情形下由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激励对象按认购成本、LPR利息或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等规则回购或受让激励权益,并约定上市前转让限制、上市后限售和分期减持安排。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