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邦盛科技: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纯、王新宇,且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比例较低及股权结构分散的控制权稳定性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12-05 · 终止

公司名称
浙江邦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邦盛科技
审核编号
185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8页至第1-1-49页、第1-1-32页至第1-1-33页、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穿越持股8.1124%,股东持股比例相对分散,宁波穿越及其他任一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股东大会或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陈纯、王新宇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合计控制公司30.1730%的股份;陈纯通过宁波穿越间接控制8.1124%,王新宇直接持股4.8807%并通过杭州有均、杭州睿远、杭州邦合、杭州邦成、杭州盟远间接控制17.1799%,合计控制22.0606%。陈纯、王新宇均为公司主要创始人,并分别长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认自2017年12月起至今实际控制人为陈纯和王新宇且未发生变动。招股说明书同时提示,本次发行完成后,二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股份比例将降至22.63%,可能影响重大事项决策效率,并存在因其他股东一致行动、二级市场增持或收购导致控制权转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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