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邦盛科技: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多类股权代持及持股平台份额代持,需关注代持形成、演变、解除及是否存在争议纠纷。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3-12-05 · 终止

公司名称
浙江邦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邦盛科技
审核编号
185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4页至第1-1-74页、第3-3-1-2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历史上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股权代持已经全部解除。披露事项包括:杨小虎委托王新宇持股;陈航委托王新宇持股;邹子德委托王昊一持有杭州睿远份额;章征宇委托史豫、黄昕持股并在演变过程中形成王新宇间接代持;公司员工之间转让持股平台份额形成王新宇与王新根、王昊一、黄滔、鲁萍之间的委托持股;王新宇与外部投资者涂焰、朱锦伟之间的委托持股;朱锦伟与同盛投资之间的委托持股。披露文件载明相关代持通过股权转让、平台份额转让、股权置换、工商变更、公证及相关主体确认函等方式解除,并确认相关代持形成、变动及解除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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