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邦盛科技:发行人历次融资中存在股权回购、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权、公司治理、信息权等对赌安排及特殊股东权利,并已披露解除安排及潜在恢复条款。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3-12-05 · 终止
公开摘要
在发行人A轮、B轮、B+轮、Pre-C轮、C轮、C+轮、D轮等历次融资过程中,相关投资方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纯及其控制主体、实际控制人王新宇及其控制主体签署股东协议,就股权回购等对赌安排及新增注册资本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权、公司治理、信息权等特殊股东权利进行约定。2021年12月,各方签署《补充协议及确认书》,约定D轮公司治理特别权利条款自首发上市申请获受理之日起终止并追溯至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公司治理外的对赌和特别股东权利条款自首发上市申请获受理之日起不可撤销终止且自始无效;回购权、优先清算权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权自协议签署日起不可撤销终止且自始无效。2021年12月签署的《补充协议及确认书二》约定,若2023年10月2日前未提交首发上市申请或申请未获受理,创始人和创始股东应努力协调恢复投资人回购权和优先清算权;但该等权利亦自首发上市申请获受理之日起不可撤销终止且自始无效。招股说明书提示,如投资人股东回购权恢复,则发行人存在被要求回购股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