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爱士惟:发行人前身历史上存在由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持有的一人有限公司股权结构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3-11-30 · 终止
公开摘要
自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爱士惟有限由上海卓由持股100%。上海卓由为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导致爱士惟有限作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符合《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为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的规定。2021年12月张勇增资入股后,爱士惟有限不再为一人有限公司。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21日出具证明,确认爱士惟新能源技术(江苏)有限公司自开业至今遵守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未有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