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成都华微:发行人历史股权演变过程中存在员工持股及股权代持,后通过持股平台及代持还原予以规范。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3-11-1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成都华微
审核编号
113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8页至第1-1-74页、第3-3-1-34页、第3-3-1-40页至第3-3-1-41页、第3-3-1-5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7年第一期出资中,因中国振华审议通过的是原股东增资,向19名原工商登记股东提供资金的员工未于当时取得公司股权,而于2019年12月通过取得合伙企业财产份额间接取得公司股权;第二期出资员工亦通过代持取得合伙企业财产份额。2014年及之前形成的股权代持、2017年第一期出资员工、2019年第二期出资员工均通过持股平台设立、股权转让、资金退还、合伙企业出资及工商变更等方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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