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兴新材: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权稳定性认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10-10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兴新材
审核编号
177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8页至第1-1-60页;第3-3-1-1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其控股股东为中兴新,中兴新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35.76%股份;中兴新、深圳资玛特、南宁资玛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48.11%的股份及表决权。发行人认定中兴新的任何一家股东均无法单方控制中兴新,亦无法通过中兴新实际控制发行人,因此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且最近两年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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