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纵目科技:发行人及子公司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或存在用地性质与实际用途不符情形,需关注租赁合同效力、持续使用及潜在处罚或索赔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09-27 · 终止

公司名称
纵目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纵目科技
审核编号
134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84页至第1-1-185页、第3-3-1-13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及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境内控股子公司部分租赁房产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部分租赁房产存在用地性质与实际用途不符的情形。发行人及境内控股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未经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情形;未办理租赁备案不影响相关租赁合同效力,相关租赁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租赁集体土地或划拨土地的情况。境外律师确认德国纵目、美国纵目相关租赁合同有效且履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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