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树根互联:发行人设立初期存在云宝康代创始股东设立公司及历史股权代持情形,需关注代持形成、解除及当前股权清晰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08-22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树根有限于2016年6月由云宝康代树根有限创始股东设立,云宝康持有树根有限100%股权;因创始股东各自持股方式及持股比例暂未确定,为尽快成立法人主体而由云宝康代为设立,设立后云宝康未实缴注册资本。2016年8月25日,创始股东持股方式及比例确定且持股平台已设立后,云宝康将其持有的注册资本分别转让给根智慧、宁波万树、三一重工、宁波迈思,转让对价为0元,并于2016年9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但该等代持已全部解除;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股份代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