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赛卓电子:发行人申报前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安排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存在代持、纠纷、未披露利益安排或上市后行权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3-07-20 · 终止
公开摘要
上海企瑜、上海赛麟分别持有发行人6.15%、8.21%股份,作为发行人持股平台及员工激励平台,覆盖对象合计39名。相关激励对象均签署股权激励协议或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并以现金支付对价,确认其所持财产份额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两个平台穿透后股东人数合计43名。持股平台财产份额转让和退出受到合伙协议及激励文件限制,相关主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上海企瑜、上海赛麟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文件披露发行人不存在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计划,上市后不存在待行权的股权激励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