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赛卓电子:发行人主要资产权属、房产租赁备案瑕疵、共有专利无效请求及权利限制是否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和本次发行上市。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07-20 · 终止

公司名称
赛卓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赛卓电子
审核编号
135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65页至第170页、第324页至第325页;第25页至第2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包括子公司纳岭电子持有的一处自有房产,该房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因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购房贷款设定抵押。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多处生产经营租赁房产,部分租赁未办理租赁备案。发行人截至2022年6月30日拥有26项专利,其中包括14项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和2项外观设计专利;其中实用新型专利“一种超薄封装器件”系与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有。2022年10月17日,自然人俞佳对该共有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2年11月1日受理;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未作出审查决定。发行人披露该专利主要用于传感器芯片封装,不属于芯片电路设计核心技术,若被宣告无效不会对持续经营、科创属性及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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