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泰凌微: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第三方回款、与关联方资金拆借、与第三方资金拆借及现金交易等内控不规范事项,涉及资金占用、防范关联方及第三方资金拆借、内部控制有效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3-07-07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泰凌微
审核编号
129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48页至第1-1-24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外销业务第三方回款、与关联方资金拆借、与第三方资金拆借及现金交易。第三方资金拆借方面,瑞辉互动(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向泰凌有限拆借资金1,000万元,于2019年12月全额归还并支付利息41.67万元;发行人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并于2022年4月6日召开股东大会,对该事项追加审议确认。报告期内现金销售及收款金额分别为12.01万元、13.16万元和3.4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0.04%、0.03%和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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