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泰凌微:注册稿阶段实际控制人王维航大额债务、股票质押融资、还款来源及监管措施被进一步问询和披露,涉及控制权稳定、董事任职资格、保荐机构独立性及发行条件。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07-07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泰凌微
审核编号
1298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15页至第1-1-18页;第8-3-53页至第8-3-5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截至2023年3月31日,王维航及其控制企业负债本金余额3.94亿元,负债本息余额约4.45亿元;其中上海芯析、上海芯狄克向浦发银行并购贷款余额分别为15,590.00万元、17,630.00万元,期限至2027年11月10日;王维航本人向安信证券股票质押借款余额6,156.00万元,质押华胜天成股票2,070.35万股,质押比例47.36%,到期日2023年6月9日。2023年1月至3月,王维航已提前归还股票质押借款本金12,362.00万元并支付第一季度利息;其2023年度华胜天成股票减持额度已用完。注册稿同时披露,如债务逾期或违约,可能触发《公司法》关于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规定,并可能导致股份冻结、强制执行及控制权稳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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