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信宇人:注册稿阶段披露发行人存在历史短期关联方资金拆借以及为实际控制人、股东或员工持股平台代扣代缴股改个人所得税形成的资金往来,需关注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否履行关联交易程序、是否符合税收及公司治理要求。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3-06-3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信宇人
审核编号
1251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321页、第1-1-330页至第1-1-331页;第3-3-1-10页至第3-3-1-1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向关联方短期拆出资金并已清理,报告期末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发行人曾向实际控制人曾芳拆入资金470万元,未计息。发行人还披露2022年因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产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安排,涉及曾芳192.96万元、杨志明448.71万元、王家砚4.22万元、智慧树74.79万元,相关资金由发行人代扣代缴后由相关方归还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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