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飞依诺: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第三方机构代缴部分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未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需关注补缴及行政处罚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3-06-29 · 终止

公司名称
飞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飞依诺
审核编号
143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97页至第1-1-98页;法律意见书第3-3-1-5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境内子公司境内员工总人数573人,社会保险缴纳人数549人,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549人,缴纳比例均为95.8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未为24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原因为该等员工系新入职员工(含原单位未减员);另有5名外籍员工依法不强制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因部分销售人员分布于全国诸多城市,公司存在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缴部分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6月末,第三方代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人数分别为155人、142人、155人、159人,占境内员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36.05%、31.84%、30.27%、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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