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飞依诺: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存在超产能情形,存在被环保行政处罚的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3-06-29 · 终止

公司名称
飞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飞依诺
审核编号
143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1-109页至第1-1-110页;法律意见书第3-3-1-42页至第3-3-1-4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主要生产销售超声医学影像设备,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及子公司长沙飞依诺属于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公司已投产生产项目均已完成环评手续,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亦不存在因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超产能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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