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飞依诺:发行人报告期内因进口货物商品编号申报不实导致漏缴税款,受到上海海关行政处罚,需关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发行上市实质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海关、进出口及贸易合规 · 2023-06-29 · 终止
公开摘要
飞依诺委托上海新舟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一票,报关单号为223320191000295540,申报品名为超声扫描显微镜,申报原产国为美国,申报商品编号为9030820000(对应关税税率0%),申报总价CIF 143,000美元。经海关查验并归类认定,实际商品编号应为90318031(对应关税税率10%),与申报不符;海关核定完税价格966,079元,应纳税款266,637.8元,漏缴税款112,065.16元。2020年4月17日,上海海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浦机关缉违字[2020]0128号),对飞依诺罚款8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