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思仪科技:发行人存在三处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产、部分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部分租赁房屋所在土地为划拨用地或土地权属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06-21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共有三处房屋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系门卫室、收发室、接待室,建筑面积共129平方米,由四十一所根据财政部批复无偿划入思仪科技,因建筑面积较小,建设时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建成后未进行验收、取证。部分承租房屋因产权人未提供土地权证无法确认土地性质和取得方式;部分承租房屋所在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除两项租赁房屋外,发行人及思仪科技(安徽)承租的其他房产尚未办理租赁备案。思仪科技(安徽)租赁四十一所部分厂房、办公楼所在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