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韬略生物:发行人与精华制药终止倍他替尼合作研发及独占专利使用权授权后,发行人需向精华制药支付中国销售净利润12%的提成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核心技术、合作研发及技术来源 · 2023-06-20 · 终止
公开摘要
2013年5月6日,公司、Aspedia LLC与精华制药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书》,约定发行人将靶向抗肿瘤药(EGFR抑制剂)专利(专利号US61/687,981)的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独占专利使用权转让给精华制药,并约定双方完成临床前研究、申报临床、国内I至IV期临床试验、新药证书与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申报等。2022年3月23日,发行人、Aspedia LLC与精华制药签署补充合同,终止原合同,发行人停止向精华制药授予倍他替尼相关专利在中国的独占专利使用权,发行人享有相关专利完整所有权及使用权,不受精华制药限制;发行人将向精华制药支付倍他替尼在中国销售所产生净利润的12%作为提成费,支付年限自中国首次商业销售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开始至中国化合物专利权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