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埃科光电:发行人成立早期存在委托持股及股权预留安排,需关注股权权属清晰性及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06-0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埃科光电
审核编号
120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2页至第1-1-64页;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1年3月,董宁、唐麟和唐世悦筹划设立埃科有限并邀请叶加圣加入。因叶加圣尚未办理完毕原单位离职手续,董宁代叶加圣持有埃科有限16%的股权;另为激励或引进人才,全体股东同意预留15%股权,在使用前由董宁代持5%、唐麟代持10%,该15%股权对应出资额由董宁实际支付。2012年12月唐麟退出后,原用于激励或引进人才的15%预留股权不再预留,均由董宁实际享有。2013年10月叶加圣离职并加入埃科有限,2013年12月通过增资方式成为股东,股权代持关系解除。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