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联川生物:发行人历史上与外部投资人存在估值调整、股份回购、股份转让限制、反稀释等特殊股东权利安排,需确认是否已解除且不存在回购或连带责任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3-06-02 · 终止

公司名称
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联川生物
审核编号
128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7页至第1-1-68页;第3-3-1-2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与利海互联、刘峥嵘、李芷函、华睿胡庆余堂、诸暨富华、如山汇盈、如山汇安、仰健投资、和达生物/平毅基金、启真未来、华睿嘉银、杭州泰梦、金福娟、道盈投资、道盈联成、平湖华睿、海邦博源等相关投资人及/或主要股东签署过包含估值调整、股份回购、股份转让限制、反稀释等特殊权利的协议或补充协议。各方于2021年12月30日签署补充协议或终止协议,终止相关特殊权利并确认视为自始无效,拟终止特殊权利未被行使或触发,不存在违反约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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