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联川生物:发行人部分专利通过继受取得或与第三方共有,需关注权属、许可、收益分享、纠纷及是否对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06-02 · 终止

公司名称
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联川生物
审核编号
128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3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持有的中国境内专利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的情况;通过继受取得方式取得的专利由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合法持有,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发行人与第三方共有的专利,发行人与共有权人签署了专利共有协议,发行人使用该等共有专利并获取收益不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发行人确认该等共有专利并非核心专利,发行人并未实际使用该等共有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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