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碧兴科技: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少量员工未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需关注是否符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是否存在补缴、行政处罚及损失承担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3-05-3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碧兴科技
审核编号
117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2-33页、第93-94页、第417页;第38-3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分别为97.96%、98.42%、97.87%,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分别为93.29%、94.08%、96.45%;其中第三方代缴人数和比例较高。公司解释称,因业务特点员工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部分员工因社保、公积金难以跨省市使用,不愿在本部或下属子公司缴纳,公司为保障员工权益、便于员工管理、减少员工流失,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在当地为部分员工缴纳。报告期各期末还存在少量员工未缴,原因包括试用期未转正或年底入职错过申报、在其他单位缴纳尚未调入、退休返聘、子公司未开通公积金账户、员工资料或操作原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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