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航材股份:发行人部分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保留事业单位编制,且多名董监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或参股企业任职,需要核查任职、领薪、持股及利益冲突防范机制。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3-05-2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现有董监高中,控股股东航材院提名的董事戴圣龙、唐斌、郑成哲、刘晓光及监事吴文生、李兴无为航材院员工,具有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独立董事黄进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独立董事叶忠明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授,具有事业单位编制身份。除独立董事黄进、叶忠明在发行人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上述具有事业单位编制的董监高均不存在在发行人领取薪酬或获得股份激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