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昊中天: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代收代付款及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等不规范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3-05-23 · 终止

公司名称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昊中天
审核编号
130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61页、第1-1-272页至第1-1-274页;第3-3-1-3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2018年9月公司代北京北进缘支付894.70万元收购厦门鹰燕持有公司0.8947%股权的款项,北京北进缘于2020年11月归还并按年利率4.35%支付利息;聂秀清于2021年4月、8月因个人原因从公司拆出20万元、15万元,并已于2022年4月归还本金及利息。报告期各期还存在北京北进缘、聂秀清、孔日祥、邱荣国、张成等关联方代垫费用、备用金往来。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存在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未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及时履行审议程序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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