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晋飞碳纤: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员工持股平台层面代持及发行人直接层面股份代持,均已在本次发行申请前解除。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3-05-08 · 终止

公司名称
上海晋飞碳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晋飞碳纤
审核编号
140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4至1-1-55页;第3-3-1-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员工持股平台精杉投资设立初期,为满足合伙企业设立人数要求并便于管理,朱家强出资180.00万元认缴50%合伙份额并担任普通合伙人,王滨、罗剑岚、梁昀翔分别向朱家强借款108.00万元、36.00万元、36.00万元用于认缴30%、10%、10%合伙份额。2016年4月28日,相关各方签署《协议书》确认并还原代持,调整后朱家强实缴出资360.00万元,其他三人实缴出资为0元,相关借款视为自始不存在,并于2017年3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发行人直接层面,2018年12月,朱家强与朱俏斌签署《股权转让及代持协议》,约定朱家强将其持有公司100.00万股作价336.00万元转让给朱俏斌并代其持有;因朱俏斌最终未入职,双方于2020年11月签署解除协议,朱家强以原出资金额336.00万元购回100.00万股,并于2020年12月支付股权转让款。招股说明书披露上述股权代持关系均已在本次发行申请前依法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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