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惠强新材:发行人挂牌期间曾因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被股转系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因关联方资金占用未及时履行决策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被河南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3-04-27 · 终止

公司名称
河南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惠强新材
审核编号
131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6页至第1-1-58页;第3-3-1-3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7年6月28日,股转公司因公司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王红兵、董事会秘书王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2017年6月29日,河南证监局因2016年度公司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未及时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涉及惠强塑业借用武汉惠强资金累计14,481,569.80元,李胜发向公司借款1.85万元,徐明向武汉惠强借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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