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通药物: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直接股东股权代持,注册稿阶段继续披露代持形成、解除、价款支付及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3-04-2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存在两次直接股东股权代持:陈霞曾代张登科持有新通有限10.00%股权,对应出资额5.20万元,2010年4月转回张登科;高明曾代栾爱明持有发行人0.51%股份,对应新通有限注册资本23.1640万元、股份69.4920万股,2021年6月以0元转让给栾爱明并解除代持。